7月5日,浦北召开全县教育系统春季学期工作总结工作会议。笔者从会议中获悉,浦北县教育局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市、县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2016年上半年,浦北县教育局通过宣传推介会、电视广播电台、发放政策手册、入村解读政策信息等多种形式全面覆盖各贫困村以及各学校(教学点),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共筹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979.996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29500人次,保障了贫困生不因贫困而导致辍学。
据了解,全县共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生学生经费达金1979.9965万元,其中,全县共筹学前教育资助资金168.72万元,资助幼儿3372 人;资助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经费1062.6125万元,资助学生17289人;资助高中学生3632人,资助经费363.3万元,同时针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免除学费资金达34.089万元,受益学生747人。为了更好地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更多学生接受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可以申请免除学费,还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全县资助学生3789人,免除贫困生学费补助金达284.175万元;荣获国家助学金671人,受助资金67.1万元。
浦北县严格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实行贫困学生优先申请,通过民主评议,实行“镇级审核、县级审批”,将学生等级评定结果、补助标准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个审批环节的结果在学校公务栏、网站,村委等地进行公示,并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申请工作环节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加强对贫困学生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高效拨付。有效监督资助资金的管理工作,深入学校解读政策,落实相关政策指导;成立督查组抽查,定期或不定期到入校督导,认真核对贫困户和贫困学生信息。今年以来,全县奖、助、补、免申请和发放工作没出现违规操作、错误操作的现象,有效实施教育精准扶贫,确保每个贫困生不能少。(莫纯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