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恭城县县委、县政府组织各乡(镇)、相关单位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关于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动员部署该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秦太平作动员讲话,副县长叶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恭城县江河湖库保护治理的现实之策,也是解决区域水问题的有效举措,抓好河长制,是改善环境的迫切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增强抓好河长制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在恭城县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在河流治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满怀信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任务,真抓实干抓落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江河湖库违法犯罪行为;要迅速搭建运行河长制“2+3”的组织体系,推进河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一库一策”方案编制工作;要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推进区域治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形成亮点。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关于编制全面建立河长制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时间节点要求,强化节点控制,做到工作方案到位、政策制度到位、监督考核到位、宣传引导到位,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不断开创恭城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黄晓君 吴国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