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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灵川县定江镇定江村社塘屯与某超微矿粉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将一个20多亩的果园租给该公司作为厂房用地,租用期30年,每亩地每年的租金为400多元。公司投产后,因粉尘乱扬、异味剌鼻、超采地下水等问题,引起了一些村民的不满,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
飞扬的矿粉有毒吗
某公司的厂址坐落在灵川县定江镇定(江)八(里街)公路旁,属于社塘屯的管辖范围。
飞扬的矿粉有毒吗?今年元旦节期间,记者接到村民老赵的来电后,立即驱车前往。刚下车就感觉到了一团浓雾样的东西在厂房上空盘旋,然后随风向南扩散,且有一股难以形容的刺鼻味。
“要是不停电,这家公司一天从早到晚都是机声隆隆,那些矿粉就像石灰粉一样,落在我们房子的周围。我们很担心,因为天天要被强迫吃进矿粉,不知会不会中毒?”说话间,因停电工厂“偃旗息鼓”,一阵北风袭过,笼罩在厂区上空的粉尘也消失了,但空气中仍然弥漫着一股剌鼻的怪味,让人感到不舒服。
据了解,定八公路边的新房共有20多座,大多建于1998年,是社塘屯新屯规划中的一部分。按规划,这里的公路两旁以后还将兴建新房。一些村民忧心如焚地说,公司生产时,被粉碎的矿石粉末随风乱飘,即使关紧门窗,它们也会侵入室内,不但难搞卫生,而且还会随着呼吸空气时将其一起吃进肚子。此外,大约半个月前,矿粉中又增加了一股怪味,村民因此更加担惊受怕,虽然公司的老板曾向村民解释,“矿粉本身没有毒,怪味也没有毒”,但他们却对此表示怀疑。
村民的井水浑了
“公司来之前,我们家家户户压出的井水都是清清的,现在你来看看,每个井里的水都是浑的。谁能保证它没有被污染呢?”老赵先在自家庭院里的一口水井压出一桶浑水,用一只饮料瓶装着,随后又带记者去邻居家门口压水。
一位老妇人说:“看不看都一样,它们浑得都差不多。”说完,从在她家门口打的一口水井中压出了一桶水。果然如她所说,刚压出的水跟老赵瓶子里装的水差不多。
一些闻讯赶来的村民向记者诉苦,建厂前,从这些井里压出的水都是清的,这个厂建起来后,为了用水洗矿,每天需要大量的水。雨水多时,这个问题还好解决,但是枯水季节就难办了。为了确保生产用水,该公司打了两口井,每口井“又大又深”,大大地超过了村民所打的水井。公司打井抽水后,住户的水井就很少有水了,而且再也压不出清的水了。
在该公司厂区内,记者见到了那两口用来洗矿的水井。一位村民用手丈量后说,最大的那口井直径至少有1.5米。
据村民介绍,公司与村民签订租地合同时,没有提及如何取水如何使用,而村民也不明白这个利害关系。在村民的要求下,2004年3月公司老板与村民签定了一份补充协议,该协议规定,“厂方抽取地下水用于生产问题,待下半年枯水季节视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但不知何因,到目前为止公司也没有和村民进行协商。
部分受损果树尚未赔偿
老赵翻开双方签订的《租用土地合同》说,《合同》明文约定,出租地范围内的果树,公司负责一次性每株赔偿10元,但至今还有三四户没有领到果树赔偿。
据了解,当时整个果园共有500多棵白果树。签了《合同》后公司却突然变卦,以果树有大有小,按原来的赔偿标准不公平为由,提出了新的赔偿标准:大的10元,小的5元。村民抱着大事化小的心态,大多接受了,而“闹”得最起劲的老赵等几家人,共有150多棵果树至今一分钱赔偿也没拿到。
一些村民还说,公司门口的那条土路只有4米多宽,每次出入该公司的运输车辆几乎都是载重十几吨的大卡车,“经过时震得屋顶都在动”。后来经过协商,公司答应将土路改成水泥混凝土路面,但至今未见动工迹象。
村干部将负责把好事做好
8日下午,定江村委党支部书记唐连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外地企业引进村里,是让村民增收的一件大好事,他们将负责把这件好事做好。
唐书记说,该公司是通过正当渠道引进村的。在当地,这个公司生产用地达20多亩,规模是比较大的,自然也涉及到污染等问题。村干部对此比较慎重,召开了几次村民代表大会,取得了多数代表的同意后,还专门派村民代表到该公司设在外地的厂区去察看过。公司建厂投产后,一些原来没有考虑的问题暴露出来了,比如用水等。目前,村里的生产、生活用水,主要靠青狮潭西干渠供应,因此矛盾比较突出。而社塘屯的情况也比较特殊,平时缺水,雨季又有洪涝。该公司去年7月投产以来,刚好遇上了大旱,水源更加紧张,不光社塘屯,附近几个村子的水源都十分紧张,于是一些村民抽不出水,或是抽上来的水是浑的,很自然地就把这个问题怪罪到该公司的身上。考虑到该公司目前用水确实比较大,村干部和公司也在研究解决办法,将在厂房旁边搞几亩鱼塘,上半年蓄水供下半年用。今后,随着八里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配套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工厂以及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难题可望彻底得到解决。
唐书记还说,接到村民反映矿粉飞扬的情况后,他们已跟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公司答应近期内将改造厂房。从该公司发出的那股异味,是前不久新增的一条生产线产生的,虽然没有毒但因有异味,还是引起了公司的重视,他们已表示接受村民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异味扰民。
就部分果树为何尚未赔偿问题,唐书记解释,当时有个口头约定,每棵果树高达两米以上才能赔偿10元,其余的小树则赔偿5元,大多数村民对此都同意了,并如数领取了赔偿金。老赵等几户人家没领到果树赔偿,问题出在他们自己身上,因为这几户人家的大树多,每棵树在市面上可以卖七八十元,所以他们觉得10元“卖”给公司吃了亏,就把大树挖了自己卖,而将卖剩的小树让公司赔偿。公司认为,要赔偿就将大小果树一起计算在内,否则只能由其自行处理。
关于修路问题,唐书记说,这个协议是有的,公司也是准备履行的,主要是因为厂里的生产比较忙,如果不停电,每天24小时都要开工,每天都有车辆进出,厂门口的那段路只有等到春节放假才能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