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宁明县采取多项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努力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均可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截至10月31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为92386人,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2352人,已参保92352人,参保率达100%。
该县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障实行动态管理,为贫困人口建立“一人一策”救治台账,贫困人口住院治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并全面实行住院治疗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一站式”结算。同时,认真组织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工作,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此外,全面实施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每一位贫困人口建立一份动态的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每个贫困家庭签订一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目前,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建立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100%;全县268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每个贫困家庭签订一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签约率和履约率均达到100%。
该县实施“五位一体”惠民政策,落实重病兜底保障。对全县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及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费用,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民政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五位一体的医疗保障,确保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90%,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比例达80%。截至10月31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总费用6915.37万元,补偿11026人次,补偿金额6357.43万元,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1.70 %;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慢性病总费用284.82万元,补偿7451人次,补偿金额249.05万元,门慢报销比例达到87.37 %,进一步发挥了医保助力脱贫成效巩固提升作用。 (陆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