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消除扶贫项目资产运营风险隐患,同乐镇坚持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力量源泉,不断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发挥最大效益,助力乡村振兴有突破、见实效。
全面清产核资,切实摸清项目资产底数。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同乐镇组织专人对本镇十八大以来(2013 年)投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全面进行清产核资,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进行登记造册。经摸底清查,2013年以来,由同乐镇负责实施的扶贫、衔接项目共115个,其中2013年-2020年80个、2021年24个、2022年11个。
明确产权归属,有序推进确权登记移交。按照“谁实施谁登记移交”的原则,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并移交,做到主体明、责任清。目前,同乐镇已完成2013年-2020年共380个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移交,资产原值共47677万元,其中县直部门负责实施后确权移交辖区各村(社区)共有300个,该镇负责实施项目80个;其中公益性资产320个,经营性资产34个,到户类资产26个。
建立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和监管主体。成立同乐镇衔接项目管理、扶贫(衔接)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资产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扶贫资产项目后续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确保资产管护到位。按照“谁主管谁督促指导,谁实施谁登记移交,谁所有谁管理维护”原则,同乐镇对本镇负责实施并已经竣工验收的104个项目建立了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台账,并已移交,监督落实项目后续管护责任人,定期开展维护,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下一步,同乐镇将坚持生态优先,紧紧围绕扶贫项目资产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充分借鉴现阶段盘活扶贫项目资产工作经验,着力补足短板、强化弱项,持续完善管护制度、规范运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在促进群众增收、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长期带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