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4 09:31:05 广西日报

  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因病治疗带来的负担,提高资金使用率,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对2011年一次住院费达1万元以上并已按规定比例领取住院补偿(报销)的参合农民实施二次补偿,让新农合这项惠民工程切实给农民带来实惠。截至3月31日,450万元二次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1883位患病农民手中。

  在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前来报销住院医药费的参合农民络绎不绝。该县都阳镇武城村岩朝屯村民陆娜因病住院花去了近7万元医疗费,原本条件不错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新农合为她家报销了4.9663万元住院费用补偿后,缓解了她的经济困难。这次该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通知她来领取二次补偿金9286元,让她既意外又高兴。陆娜说,这给她解决了很大的问题。

  该县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办法以二次补偿对象在新农合可补偿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作为计算基数,由计算基数乘以50%即可得到二次补偿的实际补偿金额。二次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后全年累计补偿不得超过7万元年度补偿封顶线。

编辑:圆故  作者:韦 敏 黄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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