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乡直各单位:
《驯乐苗族乡2014—2016年度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驯乐苗族乡委员会
驯乐苗族乡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2日
驯乐苗族乡2014—2016年度
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根据2014年12月24日自治县扶贫生态移民研讨会和2015年1月5日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志鹏在下南乡、川山镇、水源镇开展扶贫生态移民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做好我乡2014—2016年度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是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是积极响应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助于农户摆脱贫困、走上致富路的需要。为摸清全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对象的情况,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和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发〔2014〕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1号)及桂政办发〔2014〕90号文件精神,改善我乡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发展环境,有效推进偏远落后地区人口战略转移,实现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双赢,使偏远落后地区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范围对象
本次调查摸底的范围为全乡12个村(社区)216个村(居)民小组,调查摸底的对象包括2014—2016年需求搬迁的农村户口居民,以及无搬迁需求的农村户口居民,涵盖到所有农户。
三、方法步骤
调查摸底工作从2015年1月9日至1月19日止,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9日—1月13日)。乡、村两级分别召开动员会,各包村领导、包村工作组、全体村干部要进屯入户进行宣传发动,力争做到扶贫生态移民搬迁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入户调查阶段(2015年1月14日—1月15日)。以村(社区)为单位入户调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屯不漏户,底子清、情况明。入户调查要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的搬迁意愿,不搞强迫命令。调查对象的姓名、民族、联系方式、家庭人口、是否在册贫困户、现有田地、是否愿意搬迁等内容要完整,有搬迁需求的农户还要填写搬迁地点、所需住房户型、计划搬迁年份等,无搬迁需求的农户要写明不愿搬迁的原因,所调查的农户必须在调查表上签字画押。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5年1月16日—1月19日)。调查表经调查人、各村(社区)主任签字盖章后,以村(社区)为单位于1月16日上午下班前交到乡扶贫办,由乡扶贫办汇总后上报县扶贫生态移民办。
四、组织领导
成立驯乐苗族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全力推进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余杖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覃海川 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张恒初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韦建诚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莫现爽 乡党委组织委员
李建华 乡党委宣传委员、乡长助理
卢启伍 乡党委综治统战委员、乡长助理
韦文设 乡党委委员、协管人大工作
李 晓 乡长助理
蒙剑波 乡党政办主任
黄雅翔 乡财政所所长
潘正豪 乡扶贫助理
黄继秀 乡国土所所长
覃德承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覃仕元 乡民政办主任
黄俊颊 乡林业站站长
蒙桂丹 乡扶贫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潘正豪同志兼任。
(二)督查组
组 长:周余杖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恒初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李建华 乡党委宣传委员、乡长助理
潘正豪 乡扶贫助理
蒙剑波 乡党政办主任
蒙桂丹 乡扶贫助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调查摸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包村领导要带头抓具体,各包村工作组、全体村干要负责抓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督查。扶贫生态移民搬迁调查摸底是当前我乡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2015年度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将对各村(社区)开展入户调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调查结果严重失实,被上级部门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扶贫生态移民政策措施,讲清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的目的意义,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同时,要善于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办法,为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