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综 述
2012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环保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全区环保系统牢固树立优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资源优势、是核心品牌、是发展竞争力、是最大民生的理念,在我区经济增长11.3%、能源消费总量增长6.6%、人口自然增长7.89%。的情况下,全面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不断显现,“山清水秀生态美”的品牌优势得到增强。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要求(达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占比为98.8%;39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97.2%;国界、省界交界断面水质继续保持优良,珠江流域广西重点河流断面整体水质达标率仍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大部分海洋环境功能区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海洋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0.9%;全区71.4%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92.9%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和较好,城市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7.4%,夜间达标率为66.4%;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森林覆盖率达到61.4%。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2012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78.03万吨,比2011年减少1.64%;氨氮排放量为8.26万吨,比2011年减少1.55%;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0.41万吨,比2011年减少3.24%;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9.83万吨,比2011年增加0.87%,其中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4.90万吨,比2011年增加4.49%。
措施与行动
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建立节能减排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
落实减排政策,加大减排投入
制定《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及脱硫电价管理办法》;实行火电水泥行业烟气脱硝减排工程建设资金补助激励政策,提高设区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研究制定以污染减排为重点的畜禽养殖业扶持政策。
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物新增量
2012年,出台了《关于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投资审批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管理规程,实行更高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对新建、技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等量置换”原则审批,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做到“增产减污”。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扎实推进工程减排
一是加大工业企业工程减排力度。2012年,完成华润水泥(南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水泥生产线烟气脱硝、柳州钢铁(集团)公司等2家钢铁企业烧结机烟气脱硫、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火电企业烟气脱硫设施改造以及20家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深度处理等重点工程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2012年,完成432项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创建60个(其中国家级30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35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三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2年,新建成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1146余公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完成5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
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减排
2012年,全区完成淘汰电力2.4万千瓦、铁合金35.17万吨、水泥1630.1万吨、造纸31.066万吨、皮革8万标张、淀粉0.4万吨的落后产能。
强化环境监管,推进管理减排
2012年,全区发布6批276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开展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督查,实行火电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月报制度。
淡水资源
状况
河流
2012年,全区39条主要河流72个断面水质总体良好,比2011年有所上升。其中:水质达标率和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达标率均为97.2%,水质达标率较2011年(95.9%)上升了1.3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达标率较2011年(94.5%)上升了2.7个百分点。
珠江水系的红水河、刁江、黔江、浔江、西江、黄华河、杨梅河、北流江、都柳江、融江、龙江、大环江、洛清江、柳江、漓江、桂江、难滩河、归春河、黑水河、水口河、平而河、明江、左江、剥隘河、右江、邕江、郁江、贺江,长江水系的湘江、资江,独流入海水系的北仑河、南流江、九洲江、武利江、钦江、防城江、茅岭江、大风江,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河流水质为“优良”;珠江水系的下雷河年均水质不符合Ⅲ类标准,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
2012年,全区主要河流水质达Ⅲ类标准和满足水环境功能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均处于2001年以来最高水平,河流水质优良;与2011年相比,有25条河流平均综合污染指数有所降低或持平,其中北仑河、黔江、刁江、防城江、大环江、右江、红水河、龙江等河流综合污染程度下降比较明显,整体河流水质趋于良好。
湖库
2012年对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青狮潭水库、平龙水库、武思江水库、达开水库、六陈水库、澄碧河水库、天生桥水库、平班水库、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土桥水库、百色水库、凤亭河水库、屯六水库、西津水库、龟石水库、苏烟水库、小江水库和那板水库等21座水库开展水质监测。结果表明:21座水库水质均达Ⅲ类标准,水库营养化状态评价显示,除大王滩水库为轻度富营养化状态外,其它20座水库水质均呈中营养化状态。
城市地下水环境
2012年,全区地下水监测范围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玉林市、河池市、黎塘镇城区。我区共设地下水监测点459个,其中水位监测点327个,水质监测点132个,地下水监测面积7277平方千米。与2011年相比,南宁市、玉林市、河池市监测区的地下水年平均水位表现为小幅下降,降幅范围为0.26~2.24米;柳州市、桂林市、北海市、黎塘镇监测区地下水年平均水位表现为小幅上升,升幅范围为0.27~0.82米。2012年柳州市和玉林市存在有开采性降落漏斗,柳州市监测区为车辆厂水源地漏斗,漏斗面积7平方公里,与2011年持平。玉林监测区为火车站~大牛窝地下水开采降落漏斗,出现在丰水期,面积约0.5平方千米,与2011年相比有所扩大。各城市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主要受大气降雨及地下水开采影响,地下水水位变化处于正常波动范围。2012年各城市地下水水质较稳定,与2011年相比水质变化不大,地下水水质类型主要是HCO3--Ca2+型和HCO3--Ca2+·Mg2+型。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综合评价,2012年监测区地下水水质污染以点状污染为主,局部存在有小范围的面状污染,主要超标指标为“三氮”(亚氮、硝氮、氨氮)、铁、锰、汞等。
措施与行动
强化污染减排监管和督查
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准,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日常督查、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督查、年度减排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现场督查;实行火电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月报制度,对治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做好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环保核查,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备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通过实施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完成了造纸、淀粉、酒精、化工等行业19家企业的废水深度治理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率逐步提高;初步建立了以节能减排为导向的畜禽养殖业扶持政策,组织实施446项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工程项目。
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2年,新增建设项目70项,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万吨/日,新增污水管网1146千米。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12座,处理能力达到372.25万吨/日,配套管网4309千米。2012年处理水量10.01亿吨,削减化学需氧量13.02万吨,污水处理率为85.06%,实现了70%的设定目标。
重金属污染防治
2012年,我区共关停涉重项目154个,淘汰落后产能铅4.1万吨,锌1.7万吨,皮革8万标张;完成国家规划重点项目24个,自治区规划项目9个。2012年利用中央和自治区重金属专项资金共计1.9亿元,支持52个项目,其中中央资金1.16亿元,支持19个项目;自治区资金0.74亿元,支持项目33个项目。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2012年,全区80个市、县(区)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个市、县(区)保护区划定方案已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待批,5个市、县(区)保护区区划技术报告正在修改完善。
海洋环境
状况
海洋环境
2012年,我区管辖内的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较好,大部分海域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近岸海域
2012年,我区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良好,大部分海洋环境功能区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90.9%,一、二类水质站位比例为86.4%,与2011年相比,水质环境功能区达标率略有上升。
2012年,我区未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的海域是茅尾海海产品养殖增殖区、沙井港航道区和茅岭港航道区,超标因子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pH。
海洋沉积物
2012年,我区近岸海域整体海水沉积物状况级别为“良好”,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6.4%,所有监测站位沉积物全部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一类或二类标准要求。
措施与行动
开展我区直排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区近岸海域环境变化原因,掌握直排入海排污口污染物对纳污海域的影响情况,开展了沿海三市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直排入海排污口重新进行了全面核查。
启动入海河口自动站建设工作
2012年,我区启动入海河口自动站建设工作。目前已完成钦江及南流江河口自动监测站的选址以及仪器用房建设工作。
严格执行围填海管理制度
2012年,我区坚持集约化用海,严格执行年度围填海计划管理制度。全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共批复工程建设项目用海44宗,涉海面积1060公顷。
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
2012年,已完成北海市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钦州市河东污水处理厂、钦州市胜科污水处理厂的厂区建设,正在完善配套管网工程;钦州市大揽坪污水处理厂、防城港企沙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防城港大西南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防城港茅岭污水处理厂及东兴市江平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当中,“十二五”期间将陆续投入运行。
加强标准海堤建设
2012年,我区完成海堤固定资产投资2.8亿元,建设标准海堤长约12.5公里。
启动广西近岸海域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开发研究工作
2012年,启动广西近岸海域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开发研究项目,拟整合利用现有的环境监测资源,建立陆海统筹、天地一体的近岸海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沿海工业企业和整个广西近岸海域的动态监控和预警,保障海域安全。
大气环境
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2年,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仍保持在二级水平。14个设区市均达到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要求(达二级),占统计城市的100%。与2011年相比,达标城市数量增加了1个,柳州市近10年来首次达到二级标准。
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表示城市受污染程度的综合指标)范围为0.92~1.83,平均值为1.24,比2011年(1.46)下降了0.22。
14个设区市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09~0.048毫克/立方米,城市年平均浓度均值为0.024毫克/立方米,比2011年(0.031毫克/立方米)下降22.6%。14个设区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二级标准:0.06毫克/立方米)。
14个设区市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13~0.036毫克/立方米,城市年平均浓度均值为0.022毫克/立方米,比2011年(0.025毫克/立方米)下降12.0%。14个设区市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二级标准:0.08毫克/立方米)。
14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范围为0.042~0.070毫克/立方米,城市年平均浓度均值为0.057毫克/立方米,比2011年(0.062毫克/立方米)下降8.1%。14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二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
酸雨
2012年,全区城市酸雨污染平均水平略重于2011年。降水酸度pH平均值范围为4.67(桂林市)~6.86(北海市),平均值为5.32,较上年(5.37)降低了0.05个pH值单位。酸雨频率范围为0%(北海市、玉林市、贺州市)~78.7%(桂林市),年平均酸雨频率为23.9%,比2011年(20.9%)升高了3.0个百分点。
措施与行动
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率
2012年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58425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7.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4.24%,比上年提高0.41个百分点。全区公园绿地面积14855平方公里、公园337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14平方米。
调整城市燃料供应结构
2012年,全区燃气普及率已达到86.77%,比上年增加了2个百分点。人工煤气供气总量4422.9万立方米;天然气供气总量17179.34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465432.51吨。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新注册机动车的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
声环境
状况
区域声环境
监测的14个城市中,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71.4%,一般的占28.6%,无较差和差的城市。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下降了21.4个百分点,一般的上升21.4个百分点。
道路交通声环境
监测的14个城市中,78.6%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好,14.3%的城市较好,7.1%的城市为一般。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上升了14.3个百分点,较好的下降了14.3个百分点,一般的持平。
城市功能区噪声
监测的5个城市中,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全年昼间达标113点次,占昼间监测点次的97.4%;夜间达标77点次,占夜间监测点次的66.4%。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6.9%,夜间达标率为59.4%。
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0类功能区达标率高于其他类功能区。
措施与行动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为载体,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噪声,在噪声防治工作上突出预防为主、源头控制,进一步规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污染防治,完善城市功能区规划,同时实行城区道路敏感路段机动车禁鸣,严格执行功能区噪声达标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噪声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保执法到位,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噪声污染问题。
固体废物
状况
2012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7963.96万吨,比上年增长6.69%,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41万吨,比上年下降84.05%。2012年,全区危险废物产生量78.8万吨/年、处置量为78.1万吨/年(含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与向外转移处置)。
全区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总量为23.58万吨,污泥处置率为99%。其中41.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安全填埋方式,30.6%的污水处理厂采用堆肥处置方式,其余污水处理厂选择填埋、堆肥、焚烧、培菌、制砖等综合方式。3%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厂含水率在50%以下,95%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出厂含水率在80%以下。
2012年,全区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均实际处理垃圾10004吨,累计年处理垃圾约365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74%。
措施与行动
推进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建设
截至2012年底,广西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包含南宁市的医疗废物处置)和柳州、玉林、钦州、梧州、百色、北海、河池、桂林、防城港9个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均已建成,形成4.12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和60吨/日的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20家,其中:自治区环保厅发证16家,处理类型包括焚烧处置、铅酸电池回收利用、含铅锡渣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废酸综合利用、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处置等;各市环保局发证4家,均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全区已形成了56.26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包括年40万吨含油污水处置能力)。
强化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一是加强服务指导。2012年,全区共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准的近276万吨固体废物进口配额。二是强化监管。对全区近40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进行了124次针对进口废物经营情况的现场检查。三是加强环保、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积极推进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全区进口废五金电器类废物定点加工利用企业已增至21家。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
广西桂物资源循环产业有限公司建成投产,成为我区第一家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资格许可证的企业,并被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列入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有效促进了我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
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截至2012年底,全区已建成生活垃圾处理场75座(其中填埋场66座,焚烧厂8座,堆肥厂1座),实际投入运营的垃圾项目有64个,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3758吨/日,配套建成垃圾转运站321座,转运站配套运输装备820台(套)。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8.74%,实现了70%的设定目标。
辐射环境
状况
2012年,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情况较好。据全区空气、土壤、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全区辐射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陆地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
2012年,广西辐射环境自动站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监测范围值为70.5~81.4nGy/h,平均值为74.6 nGy/h,与2011年监测结果比较无明显变化。
全区环境伽玛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范围值为36.6~219.8nGy/h,与2011年监测值相比,为同一水平,无明显变化。与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无显著变化,均处于正常水平范围。
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空气中气溶胶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8~0.19mBq/m3、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92~1.11 mBq/m3;大气沉降物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0.05~0.21Bq/(m2·d)、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0.53~0.76 Bq/(m2·d),均为环境正常水平。
水体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境内珠江水系和长江水系主要河流断面的水体中,铀、钍、镭-226、钾-40、总α、总β、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浓度均为环境正常水平。广西北海北部湾近岸海域海水中各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监测结果与历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的限值内。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六版)
土壤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
全区土壤中铀-238、钍-232、镭-226、钾-40、锶-90、铯-137放射性核素含量,与1986年广西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为同一水平,属正常范围。
措施与行动
开展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规范核技术利用活动
组织开展全区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完成了对全区内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的目标,指导核技术应用单位延续和换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进一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自身辐射安全管理,保障我区核技术应用活动的安全。
紧跟国家新辐射安全要求,完成重要材料修订和编制
2012年,国家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规划和事故应急预案正式发布,为适应国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的新要求,自治区环保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开展辐射监测技术人员及辐射工作人员培训
2012年,举办广西辐射环境监测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辐射监测技术人员106人。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7期,培训辐射工作人员958人次。
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2012年对全区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纠正了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存在的辐射安全隐患,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加强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2012年,广西放射性废物库完成了45家单位共计117枚废放射源的收贮工作。
自然生态
状况
生态环境质量
2011年(因遥感解译数据滞后,生态环境评价2011年),全区14个市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68.0~91.4,生态环境质量均在良以上,其中,防城港、梧州、贺州、玉林、桂林、柳州、钦州和贵港等8个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优。全区89个县级评价单元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范围为58.1~85.5,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良级,其中,有25个县市(2010年为29个县)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了优的水平,比例为28%。与2010年相比,2011年广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下降了1.2个指数。
海洋自然保护区内的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环境能得到有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群落结构和面积均保持稳定,处于健康状态;海草床平均密度和分布面积与2011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仍处于亚健康状态;珊瑚礁生态系统状况较好,处于健康状态。
生物多样性
我区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已发现和命名的陆生脊椎动物共4纲150科1149种,居全国第二位。属国家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东黑冠长臂猿、白头叶猴、黑叶猴等32种;属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穿山甲、猕猴、冠斑犀鸟等135种。白头叶猴、弄岗穗鹛等10余种属广西特有种。特有物种与2011年相比没有显著差异。
我区自然植被有14个植被型,301个群系。已发现和命名的野生维管束植物共计297科、1820属、8562种,居全国第三位。属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18种(类),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62种(类),重点保护植物84种(类)。
自然保护区与自然保护小区
截至2012年底,我区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7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7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0个,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8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3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83%。
我区2012年正式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小区94个,面积27.86万亩(1.86万公顷)。全区已建立自然保护小区110个,总面积32.61万亩(2.18万公顷)。
生态公益林
区划界定自治区以上公益林面积544.7万公顷,比2006年增加26.2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4.4%。据测算,2012年全区公益林年氧气释放量为6033.9万吨,涵养水源209.5亿立方米,减少水土流失1.91亿吨,植被和土壤年固碳2424万吨,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4215.1亿元,比上年增加600.0亿元。
森林资源
2012年,全区森林面积1458.3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6.4亿立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20.9万公顷和0.2亿立方米;人均森林面积4.8亩,森林覆盖率61.4%;林木生长量为5660万立方米,林木消耗量为3670万立方米。
森林灾害
2012年,全区发生森林病虫害并造成较严重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共有66种,发生总面积544.93万亩(含有害植物),发生率为2.99%。全区共发生森林火灾289起,火场总面积4328.619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80.099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54%。,火灾次数、火场面积、受害面积分别比上年下降17.4%、14.7%和11.7%。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99%。
措施与行动
自然保护区建设
2012年1月,崇左白头叶猴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复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邦亮长臂猿、恩城及元宝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了国务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完成了16处自然保护区面积及界线确定方案编制工作,其中大平山等10处自然保护区面积和界线确定方案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生态公益林建设
201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达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亿元,兑现率达89%,比2011年提高一个百分点。14个地市有中6个市兑现率达到90%以上,其余8个市兑现率在80%以上。
造林绿化
2012年,以“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和重点林业工程项目为载体,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全区共完成山上植树造林31.8万公顷(含萌芽更新10.1万公顷)、通道绿化1582.9公里、城镇绿化2006万平方米、村屯绿化1044个,高速公路可视一面坡绿化提升0.1927万公顷,共投资约40多亿元。进一步绿化了荒山,增加了森林面积,加快了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进展
2012年,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44.4万亩、封山育林49.8万亩、封山护林52.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完成荒山造林21.8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防护林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9.5万亩、封山育林18.1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人工造林3.1万亩、封山育林27.2万亩、植被管护52.8万亩。共投入3.5亿多元。
有害生物防控
开展广西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普查和生态安全调查,基本摸清了北部湾沿海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的分布范围,掌握了护花米草的扩散趋势,提出了防控对策建议。推进广西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新建贺州市林业有害生物萧氏松茎象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广西北部湾红树林虫害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广西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项目,总投资900万元。
土地和农村保护
状况
土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2012年全区土地总面积2376.29万公顷,其中耕地441.6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8%,比2011年减少0.11%;园地109.4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1%,比2011年减少0.11%;林地面积1332.9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09%,比2011年减少0.03% ;草地111.9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1%,比2011年减少0.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5.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0%,比2011年增加0.62%;交通运输用地28.11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比2011年增加2.7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6.4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64%,比2011年增加0.19%;其他土地108.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8%,与2011年持平。
耕地
根据2012年度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全区耕地总面积441.63万公顷,比2011年减少0.51万公顷。2012年耕地年内减少面积6964.08公顷,比2011年减少861.08公顷。
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81.22万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部分地区有重力侵蚀和泥石流,沿海地区有少面积的风蚀,在桂东南花岗岩地区存在危害严重的一种水土流失形式——崩岗,据调查,全区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达27767座。
石漠化
广西岩溶土地面积12500万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35%,涉及10个市77个县(市、区),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积2900万亩,占监测区岩溶土地面积的23.1%,潜在石漠化土地面积3400万亩占27.5%,非石漠化土地面积6200万亩占49.4%。在现有石漠化土地面积中,轻度410万亩占14.3%,中度850万亩占29.4%,重度1500万亩占51.8%,极重度130万亩占4.5%。
措施与行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耕地保护纳入各市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开展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加强了对各地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
2012年,全区依法批准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15126.0785公顷,落实补充耕地面积15126.0785公顷。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行“先补后占”,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严格用地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坚持按项目、按产业政策、按用地定额、按土地投资强度供应土地;通过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位调整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区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积极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
2012年,我区共在65个重点县(市、区)实施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林业项目共实施封山育林(含植被管护)90万亩、人工造林6万亩,共投入资金1.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2亿元,其他0.2亿元。
不断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力度
2012年,我区共投入资金4.5亿元,在漓江流域、桂东南西江流域、桂中红水河流域、北部湾沿海地区四个重点区域内,对9个市的18个县(市、区)的500个村屯,实施以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集中布点、连片整治、整镇(乡)推进,并将其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任务之一。
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2012年,我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6.06平方公里,其中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7.09平方公里,包括实施坡改梯2354.07公顷,种植水保林4062.75公顷,经果林1027.49公顷,种草15.49公顷,封禁治理16249.58公顷。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气候
2012年,我区各地年平均气温16.6~23.2℃,全区年平均气温20.6℃,接近常年,比2011年高0.3℃;各地年降水量835~3248.8毫米,全区平均年降水量1669.4毫米,较常年偏多近1成,比2011年多427.9毫米;各地年日照时数955.9~1994.4小时,全区平均年日照时数1265.1小时,较常年偏少254小时,比2011年少297.2小时。
自然灾害
气象灾害
2012年,我区主要气象灾害有持续低温阴雨寡照、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干旱、局地强对流等。全年因气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57.5万公顷,绝收面积2.3万公顷,受灾人口844.1万人,死亡53人,失踪1人,直接经济损失45.7亿元。与2011年相比,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86.3万公顷,死亡人数减少1人,受灾人口减少629.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30.8亿元。
干旱灾害
2012年,我区的干旱灾害主要是百色春旱灾,全区累计有32.1万人和14.3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农作物受旱面积16.35万公顷,其中成灾6.87万公顷,绝收0.287万公顷,灾害造成我区直接经济总损失达到5.44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旱灾造成的临时饮水困难人数和大牲畜分别减少了54.84%和46.24%,农作物受灾面积减少了77.7%。
洪涝灾害
2012年,我区先后发生了13次洪涝灾害,其中由台风影响造成的洪涝灾害4次。2012年的洪涝灾害共造成了653万人受灾,因灾死亡2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91千公顷,其中成灾157千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总损失43.788亿元。与2011年相比,2012年的洪涝灾害次数偏多1.6倍,直接经济总损失减少10%,因灾死亡人数减少36.36%。
地质灾害
2012年,我区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396起。共造成11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43.94万元。与2011年相比,地质灾害数量减少15起,人员死亡减少20人,受伤人数增加16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8961.06万元。强降雨仍然是突发性地质灾害最主要的诱发因素,以降雨、岩土体风化等自然因素引发的占79%;不合理切坡建房、切坡修路、抽取地下水,工程建设、矿山开发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21%。
措施与行动
2012年,我区因气象灾害导致的伤亡人数为近5年来最少。全年各级气象台站共发布预警信息3225次,发送人次达4.5亿,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累计增加降水约65亿吨,防雹保护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
2012年,全年国家和自治区投入资金2.5379亿元,对449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治理和开展8个县(市)和3个规划区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2012年,我区累计投入抗旱人数23.24万人次、抗旱机具17760台套、送水车1692辆次,抗旱浇灌面积1.105万公顷次,临时解决了22.88万人和10.52万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