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免去:
吕文德同志的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东真同志的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莫逊群同志的玉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何东真同志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党万坚同志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莫逊群同志为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二)
任命:
潘朔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静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辑:芝洲莫鱼 作者:
(一)
决定免去:
吕文德同志的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东真同志的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莫逊群同志的玉林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何东真同志为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党万坚同志为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莫逊群同志为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二)
任命:
潘朔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静同志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