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光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隆政干〔2020〕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黄光福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彭文熙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那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韦炆岳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雁江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卢杰能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乔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廖勇军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丁当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韦伟书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古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和隆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任乃家和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都结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黎有琳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布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韦祖颂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南圩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陆举伟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古潭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任谢飞同志为隆安县公安局小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林云苍同志为隆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免去其隆安县公安局都结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叶子晔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黄卫东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罗杰克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王芳同志(女)的隆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震东中队中队长职务;
免去余莉同志(女)的隆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卢南宣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邓玉山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那桐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康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雁江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卢朝旭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乔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凌维军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屏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强同志的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盛宋同志的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2020年12月25日
隆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克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隆政干〔2020〕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隆安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各双管单位,县直各事业单位:
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曾克扬同志为隆安华侨管理区招商服务中心(隆安县农民工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邓登平同志为隆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聘任隆安县丁当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队)站长(队长)职务。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