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一、会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事项
免去:
杨政的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韦忠的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会议表决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事项
(一)接受侯刚因工作调整,辞去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二)决定免去:
刘俊的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黄毅强的柳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刘伯臣的柳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姜琦的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
刘伯臣为柳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姜琦为柳州市财政局局长;
蒋玮为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志刚为柳州市商务局局长;
韦以辉为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
三、会议表决市监察委员会的人事事项
免去覃家茂的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覃奕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会议表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事项
免去胡海兰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传林主持会议并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