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柳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莫朝晖主持。会议决定,任命黄先立为柳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覃剑锋同志为柳州市柳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谭丽同志(女)的柳州市柳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柳北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区长石中华的提请:
任命黄先立同志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柯鑫同志为柳州市柳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接受魏红标同志辞去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廖超永同志的柳州市柳北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院长宁冰的提请:
任命黎鹂同志(女)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桂媛同志(女)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根据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韦凯的提请:
免去刘怡同志(女)的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admins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