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更新发布相关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广西自然资源厅2023年4-5月厅管干部人事变动情况
祁志标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向群雄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阮 明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自然资源调查与规划研究院院长,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农绍届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4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3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23号)
何 东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潘照庆同志任贺州市田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3〕24号)
张 海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
免去王 飚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25号)
崔庆禄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主任科员;
石 立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覃苏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一级主任科员;
黄金荣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二级主任科员;
郑冬霞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二级主任科员;
史文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二级主任科员;
尹 旺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林 清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三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26号)
免去冯 戈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王 健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7号)
免去许 毅同志的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副校长职务,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8号)
冯 蜜同志(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免去李冠环同志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9号)
免去王锡光同志的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30号)
免去陈卓德同志的防城港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31号)
陈永东同志任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38号)
免去黄 恒的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3〕39号)
胡志海同志任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部书记(副处长级),免去其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欧思慧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40号)
罗 俨同志任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3〕41号)
广西自然资源厅2023年1-3月厅管干部人事变动情况
免去赖 文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陈丽峰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三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号)
王 聪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
(桂自然资党发〔2023〕2号)
陈晓明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 皞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3〕3号)
李志进同志任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3〕4号)
陆道林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馆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5号)
王福良同志(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胡志海同志(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6号)
冯 蜜同志(女,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赵 钧同志(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总支书记)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黄 坚同志(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7号)
莫远浪同志(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3〕8号)
2023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贺志刚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桂政干〔2023〕24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2号)
免去曹志森同志的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16号)
罗 皞同志任北海市规划局局长(兼),免去其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陈晓明同志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唐凤珍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桂自然资党发〔2023〕17号)
免去左旭阳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3〕18号)
免去李基辉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免去郑利勤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测绘处一级调研员职级,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