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光劭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2月28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光劭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4年2月28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甘 诚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8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邓 媚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何玉坤的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邓 媚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韦丽芬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朱卢璐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覃 敏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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