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到那坡就该县创建广西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经过两天的实地考查、走访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专家组认定该县的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市政设施等4大项21个小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广西园林城市标准,对该县近年来园林城市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自创建广西园林城市以来,该县依托优越的自然和人文资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大力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打造“城在山中,河在城中,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特色宜居边城。按照“增绿量、上水平、出精品”的原则,共投入1261万元精心组织实施了城区绿化覆盖工程、绿化改造工程,先后完成了百马路、滨河一路、滨河二路、睦边大道各巷道和龙泉街、丹桂路、幸福大道及部分旧城区街道绿化工作。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121.27万元,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排水、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城区主次干道共23条,道路绿化面积3.9万平方米,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0.66%,城区主要道路养护完好率达100%。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县环卫站新增大型道路清扫车1辆,垃圾清运车2辆,勾臂车1台和专用垃圾收集箱15个,在县城主干道增设100多个垃圾桶。目前,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0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7.46%,均达到广西园林城市的标准要求。
□凌箐璐 罗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