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以来,隆林各族自治县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共同推进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坚持规划先行,完善机制。该县结合村情民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地理、气候特点及农村区域经济和文化差别等编制规划,努力做到村庄外在风貌突出地域和民族特色。同时积极探索调动群众积极性和发展生产力机制,制定了村规民约和《隆林各族自治县“美丽隆林”乡村建设星级示范屯评比方案》等,通过每季度评比出30个星级示范屯,年度评选出“十佳乡村建设示范屯”,不断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加强督查指导,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督促整改,防止反弹。强化督查考评结果运用,奖勤罚懒,将督查考评结果作为统筹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评优评先及工作问责的重要依据,使督查考评工作成为推进活动的有力措施,推动“美丽隆林”乡村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发展。
整治脏乱差,建美好家园。该县强化清洁乡村活动和生态乡村活动两个阶段的衔接,坚持环境整治落实到美丽乡村建设全过程,采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完善垃圾综合治理设施,建成了20座采用“焚烧+烟雾净化+污水净化”处理工艺的垃圾就地焚烧处理站,为乡镇配备188辆三轮摩托垃圾收集运输车、4辆5020型可卸式垃圾车、3辆垃圾农用车。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建成了县城污水管网10.5公里及15个污水直排口截污,城区污水支管截污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0%。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各级环卫保洁队伍共有197支3795人。在改善农村环境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去年以来,投入3.8亿元实施620个农村电网改造项目,解决13.3万人用电难、用电贵问题。同时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下移村组,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为农民群众营造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条件。
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去年以来,该县抓好自治区、市统一部署的“三化”即“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专项活动的同时,加大创新力度,增添了“能源沼气化”即安装便携式组装沼气池和“光伏亮化”即安装太阳能路灯两个自选动作,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在基础条件好、群众积极性高、富有代表性的村屯率先培育一批示范典型,力求形成集群效应,全面推进活动开展,确保广大群众普遍受益。2015年,该县分别投入880余万元实施48个绿化示范屯和900个绿色村屯建设;投入4500余万元实施1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等,解决了4.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投入40300万元实施千村公路通畅项目,建成建制村通水泥路52条497.4公里、村通屯道路项目46个105.37公里、屯内硬化道路项目111个140公里。
加强环境保护,还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在广大农村大力推进“能源沼气化”和“光伏亮化”。到2015年底,在示范典型建设点率先试行安装便携式组装沼气池20座,安装太阳能路灯120盏。坚持“产村相融”,积极引导群众把村屯绿化与发展林果经济、庭院经济、旅游经济结合起来,通过腾挪、置换或调整等方式科学整合绿化用地,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为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添绿加色,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村的承载能力、服务能力和发展能力,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去年以来,该县新增种植各类苗木30余万株,增加造林面积1100余亩。
部门挂点,干部服务,农民主体。该县继续推行部门包村帮扶、领导包片指导、干部包户协作的方法,组织干部深入村屯与群众共商生态文明发展大计,用好广大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活动开展。注重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以简报、文艺演出、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等强化美丽乡村建设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树立人人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突出引领和发挥村党支部、村民自治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作用,引导农民加强自我发展,利用自身力量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据统计,该县已成功创建7个“自治区级生态村”和5个“自治区级绿色村屯”。 □黄仁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