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陈建国(左八)、周新建(右九)、黄克(左五)、孙大光(右四)与获证群众代表合影。
扶绥讯(记者 李鸿熙) 2月15日下午,扶绥县渠黎镇吉到村群众喜气洋洋、格外高兴,部分农民获得崇左市承包田地占有权能第一批证书,这标志着该村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第二督导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新建到场见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克,市长孙大光颁发证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重度重视,其中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同权同价改革被称为送给农民的“三大红包”。三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2013年11月13日和12月16日,黄克先后两次深入吉到村,宣讲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决定》精神,着重向群众讲解“三大红包”。今年1月9日,黄克又到吉到村蹲点宣传《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与干部群众座谈,共同研究如何尽快将“三大红包”中的“第一个红包”——赋予农民对承包责任地占有和经营的权能送到农户去。在书记的指导和鼓舞下,吉到村不折不扣地在全市率先开展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市县驻村工作队不等待、不观望,通过登门讲、发资料、挂横幅、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中央的惠民惠农土地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开展核实农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核对土地整合面积、四至范围及公示等工作,确保了土地确权登记顺利开展。
据了解,吉到村共有119户群众获得承包田地占有权能第一批证书,为享受“第一个红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当天下午,在吉到村委办公楼里,15户农民代表接受颁发承包田地占有权能证书,大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获得承包田地占有权能证书,为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进行抵押、出租、转让打下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吉到要好好利用这个机遇,推进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让吉到群众更加富裕!”在发证现场,第一个领证的渠凤村支书范俊侯高兴地说。“这为我们村的年轻人干事创业提供了很大帮助啊!”渠凤村80后村委副主任冯立雄对创业发展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副主任唐轶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自治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长刘耀龙,崇左市领导钟畅姿、蓝晓参加发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