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3 10:11:01 广西日报

  6月19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凤腾山古墓群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批,即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凤腾山古墓群位于环江下南乡堂八村,于2000年7月被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5日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单位,是该县目前唯一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9年,环江确定《条例》为地方立法项目,立法工作正式启动。2020年5月,该《条例》通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批,为该县进一步保护和管理好凤腾山古墓群提供了具体的地方性法规依据。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明确界定该古墓群古墓形成的时间,即明清时期形成的墓葬且符合古墓特征的才确定为古墓。此后形成的建新仿古的墓葬不予认定为古墓,在此期间形成的墓葬也要经过专业人员现场认定后给予编号确定;将采用坐标点连线的方式把古墓群保护范围进行永久性确定;在古墓群保护范围内禁止放牧、建窑、采石、取土、开矿、毁林及擅自改变墓葬原状、迁移或挖掘墓葬等违法行为。

  《条例》还规定,禁止在古墓群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污染古墓群及其环境的设施以及建设歪曲、损害古墓群真实性的各类人造景观、景点,违反规定的,由该县文物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编辑:李华新  作者:韦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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