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加强对“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突出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单位、部位,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针对节日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做好合理安排;各类风景区、公园、游乐场管理部门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并制订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及安全保卫工作;旅游、卫生及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五一”节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早准备、早部署,切实做好汛前防范和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汛期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威胁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搞好安全检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切实加强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食品卫生和冶金、建材、电力、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关闭,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五一”和汛期期间的值守应急工作。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