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会议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会议指出,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和管理,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同时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认真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生产安全、卫生和环保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和有关规定;自觉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切身利益;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技术和管理创新,强化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会议要求,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听取了北京市和建设部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及审查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