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区组织实施“龙型增收工程”,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龙型增收工程”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和广西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行动计划提出的,目的是进一步发挥全区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效带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自治区农业厅最近下发的活动方案中,要求2007年全区所有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都实施“订单农业”,每个企业最少要有500个以上订单户,其中2007年新签订单农户不少于100户,订单额要比上年度增加100万元以上,单笔订单额不少于1000元,订单户户均年增收1000元以上。活动要求,各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探索和农民合作方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牵头设立农民合作社,实行最低保护价或浮动价等方式收购农户产品,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经营方式;要根据产业特点,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抓好基地建设,加强对订单户的技术培训,造就大批科技水平高、生产技能硬、增收能力强的“中心农户”、“骨干农民”;带动农户实施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标准,提升我区农产品竞争力,将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成为专业乡镇、专业村屯,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新格局。同时,促进龙头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综合实力,提高带动能力,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为确保这一工程取得成效,自治区将在“广西农网”上定期向社会公布挂钩联系企业的增收工程进度,于今年年底组织验收。对“龙型增收工程”中新增订单户数和订单额居前30位的企业或项目,将在明年的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中给予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