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黄尚宁)8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任务纳入指标管理体系,加大盘活存量和处置闲置土地力度,今年1-7月,共完成盘活存量用地6.62万亩,目前正在处置的闲置土地有1.02万亩。
据了解,我区一方面是用地指标紧缺,另一方面又存在大量的存量建设用地,统计至去年,全区尚有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有待消化。为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于今年年初下发了《关于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向全区14个市分解下达2015年度盘活存量用地任务17.25万亩,力争3年内分批消化完现有的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
与此同时,各地建立“黑名单”,对存量闲置用地逐宗制订整改处置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通过加快实施征地拆迁、区位调整、项目调整、二次招商、督促限期开工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改,确保已供应土地尽快开工和按要求建成。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本级还印发了工作方案,专项部署全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和上图入库工作,力争11月底前建成全区存量土地数据库,并纳入国土“一张图”监管平台,实现对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的动态监测监管。
据悉,该厅已将上半年用地报批率未达到40%的4个市作为重点指导和督办对象,“对症下药”解决稳增长用地难题。对9月30日前供地率未达60%的市、县,该厅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除国家重点项目、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不予受理其用地报批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