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宋瑶 通讯员陈芊洁)1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将在2016-2018年三年内计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含目前在建)约183.5公里,其中,2016年全区计划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37.03公里,计划投资20.87亿元。目前,南宁市已基本建成3.3公里地下综合管廊。
据了解,地下综合管廊是设置于城市道路下方,供不同种类的地下管线共同敷设的大型共同管道,它是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既可以避免城市道路反复开挖之痛带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出行困扰和环境污染,又利于管线的管理和维护,有效避免重大管线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了城市的宜居性和安全性。
从2015年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住建部等五部委的工作部署,广西在全区开展了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同时自治区住建厅还积极协调指导全区各地开展综合管廊、管沟建设,并在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项目进展和资金筹措方案等方面进行督查,积极协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管廊的建设。截至2016年1月中旬,南宁、梧州、北海、贵港、玉林、河池6市已率先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其中,南宁、玉林、宜州3市已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编制,其余城市均处于正在编制或有关前期工作阶段。
“我区综合管廊建设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计划和储备不足的情况”,自治区住建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区只有南宁、柳州、钦州及时通过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信息系统填报项目以争取中央专项债的支持,其余城市对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及项目前期工作重视不足,项目计划和储备严重跟不上工作步伐,无法上报和争取中央专项债。
针对存在问题,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全区各市要加快综合管廊项目计划和项目储备,并于2016年3月底前必须向自治区住建厅提交近三年项目筹建计划(筹建管廊总长度不应少于10公里)和2016年拟实施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方案。其中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宜州务必于2016年3月底前,其他城市务必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并落实编制单位和工作配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