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讯 据国家统计局防城港队调查,2015年,防城港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0429元,居全区首位,同比增长9.5%,增速比全区高0.5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6个百分点,在全区排名第八名,较上年同期增幅回落1.8个百分点。新口径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992元,同比增长9.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
2015年防城港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主要特点为:
——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2015年,防城港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76元,同比增长1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2.5%。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015年防城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比上年增加355元;二是本地非农务工日平均工资达到130元左右,同比增长30%;三是各种乡村建设项目的实施,为务工人员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经营净收入增长放缓。2015年,防城港市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834元,同比增长6.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4%。增长放缓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阴雨天气较多,部分水产养殖户尤其是对虾养殖户养殖出现亏损,收入减少;二是2015年甘蔗价格回落,影响本地农民收入。
——财产净收入增长较慢。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29元,同比增长4.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农村居民的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投资较为保守是农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缓慢,所占份额偏小的主要原因。
——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353元,同比增长1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1.4%。增长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农村基础养老保险金额度的提高,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直接推动转移收入增长;二是随着参保意识的增强和报销额度的提高,农村报销医疗费有较快增加;三是各种惠农支农政策资金落实,拉动转移收入增长。(邹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