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各地易地扶贫搬迁规模 图表/梁 俊
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图表/梁 俊
“十三五”广西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计划 图表/梁 俊
■编者按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作为国家在新时期探索实施的一项重要脱贫措施,政策扶持力度大,扶贫效果明显。日前我区正式公布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计划2016-2020年全区移民搬迁1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1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需要进行住房、生产生活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660.18亿元。
如何确保100万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呢?记者就群众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采访有关专家,对该规划进行解读。
A 搬迁百万 条件成熟
为确保实现我区2020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16-2020年全区要移民搬迁110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万人,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10万人。
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说,“十三五”期间我区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涉及全区13个市79个县(市、区),80%以上的人口分布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他们大多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
此次搬迁将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规划要求,年度目标下达第1年,完成20%的年度搬迁目标入住;年度目标下达第2年,完成50%的年度搬迁目标入住;年度目标下达第3年,完成100%的年度搬迁目标入住。其中,2018年下达的年度搬迁目标,到202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搬迁入住。
广西社科院专家认为,“十三五”期间我区易地扶贫搬迁虽然面临诸多挑战,但也有众多有利条件。一是有较充裕的资金支持。资金是以往易地扶贫搬迁最大的难点,“十三五”期间全国将投资约6000亿元,用于300万户1000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和相关配套建设按照人均6万元、户均不超过20万元来测算,大大高于过去易地扶贫搬迁的支持水平。二是有难得的市场机遇。当前钢筋水泥等建材行业产能过剩,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等市场价格较低,国家还加大了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这些都有利于降低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本。三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我区移民搬迁在组织领导、搬迁方式、安置模式、资金整合、项目管理、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走出了一条符合我区实际的新路子。
因此,按照每年度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20万人的计划,到2020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00万人将全部实现脱贫。
B 梯度搬迁 因人施策
100多万的人口大搬迁,怎样才能做到有序进行呢?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划,我区将实施梯度搬迁,并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办法。
首先,根据搬迁户意愿和选择,对贫困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尤其是已有家庭成员在县城或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务工的,引导他们进县城、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集中安置;对条件较差或要求留在乡镇安置的搬迁对象,集中安置到乡镇所在地;对没有离乡意愿、自身条件差、打算长期在农村发展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中心村,对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安置到所在乡镇的敬老院。
其次,按不同对象实施分类搬迁。如,对经过精准识别需要整村整屯搬迁的实行整体搬迁。重点支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特别是对20户以下扶贫成本极高的自然村(屯)实施整体搬迁,迁出地原则上不再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对特殊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搬迁。通过严格的调查评估,确认属于特殊贫困群体的由政府兜底,把解决这部分特殊贫困群体的搬迁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根据不同搬迁对象,采取敬老院、养老院、分散或利用公租房过渡安置和加强小额信贷支持、结对帮扶等办法解决搬迁住房问题,确保搬得出、不落下。
既要搬得出,还要稳得住。因此,“十三五”期间,我区将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方式进行扶贫移民安置。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表示,我区建设集中安置点737个,安置92万余人,占安置人数总规模的84.15%。同时,通过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17万余人,占安置人数总规模15.85%。
集中安置主要包括依托县城、重点镇、产业园、乡村旅游区、中心村安置等。其中,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在县城、产业园区、重点镇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点)445个,安置80万余人,占集中安置人数的87.27%。而对五保对象、残疾智障等需要集中供养的特殊贫困人口,将通过建设专门住房集中安置——该类型建设安置点63个,安置5.7万余人,占集中安置人数的6.2%。
C 产城融合 安居乐业
围绕到2020年稳定实现搬迁移民“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我区将在安置点集中建设移民住房,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实行产城融合发展,落实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就近安排移民劳务和就业,让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按规划,全区将建设标准住房27.5万套、2475万平方米;建设安置区道路2340公里、铺设饮水管网5050公里、供配电网2213公里、其他附属设施1100万平方米;配套建设一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一站式后续服务平台,促进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功能配套齐全。
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搬迁安置区着重培育形成精品农业、绿色有机农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产城融合发展等5大特色产业发展基地。大力开展推进搬迁农民工培训就业行动,全面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搬迁户劳动力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加大对搬迁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全面落实扶持农民工创业的土地政策,每年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障农民工创业园项目建设;鼓励农民工租赁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发展二、三产业,支持农民工以租赁、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服务业或加工业。
D 多方筹资 保障有力
“十三五”时期,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需投入资金660.18亿元。其中,征地费用132亿元,住房建设346.5亿元,生产生活设施建设122.75亿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9.77亿元,土地整治18.92亿元。资金将从政府、市场、群众等多方筹措。
自治区财政将从中央财政核定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中,调整部分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根据年度搬迁规模、实施计划、用款需求分次发行,作为项目资本金统一注入自治区组建的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投融资主体——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西农投集团”)。广西农投集团以项目资本金形式按规定比例向有关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融资筹措资金,再将项目资本金与融资一并按规定分解转借县级政府确定的负责本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市场主体(简称“项目公司”)。
广西农投集团在中央分配给我区的融资额度内,按不超过20年的期限(含宽限期)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向有关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申请融资,并通过协议方式将融入资金转借给项目公司。
整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财政专项扶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服务性能力建设等9大方面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引入市场运作解决部分所需资金。对部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工程等项目采用BOT、PPP等新型市场运作模式进行建设,减轻政府和群众投入压力;加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扶持力度,降低贷款难度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