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布2016年主要经济调查数据——
去年南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8元
畜肉菜瓜果价格涨幅大,新建房价持续上涨
核心提示
去年一整年,你感觉钱袋子鼓了吗?物价是否还在涨?房价高不高?不如看看有关部门发布的经济数据吧。2月9日,南宁市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统计部门发布了2016年南宁市的主要经济数据和主要调查数据,赶紧来看看这些经济数据都给我们未来的生活和投资带来哪些启示。
收入
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3万多元
据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调查,2016年南宁市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南宁市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862元,同比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8元,同比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8元,同比增长9.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在南宁市各县(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青秀区、兴宁区和江南区分别位列前三名。
解读:城镇居民收入方面,2016年,南宁市通过扩大就业及政策增资明显促进了工资性收入增加,例如提高财政供养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标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发放公车补贴等。南宁市深入推进的“万众创业,大众创新”,也促进了经营净收入持续增长。去年4月南宁市还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工作,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已达到1947.3元,共惠及全市28.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拉动了转移净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方面,主要经济作物价格有所回升,生猪价格普遍上涨等,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而各县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休闲农业得到发展等也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以上这些因素,都是2016年南宁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的动因。
物价
CPI同比上涨1.4%
全区排第7位
2016年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稳运行,同比上涨1.4%,涨幅比上年同期缩小0.5个百分点,比全国总水平(2.0%)低0.6个百分点,比全区水平(1.6%)低0.2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南宁市列第28位;在西南地区5个省级城市中,南宁市排在第4位;在全区14个地级市中,与贺州并列第7位。从各月同比来看,月度间波动相差达2.1个百分点。其中2月涨幅最高,从3月开始涨幅放缓,8月涨幅最低。
解读:2016年,影响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有两方面:一是受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影响,2016年食品烟酒类价格累计上涨2.5%,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7个百分点,贡献率达52.1%,虽然低于往年,但仍是CPI上行的首要动力。其中,食品价格上涨3.6%,畜肉类、菜类、水产品类、干鲜瓜果类等价格涨幅较大;二是衣着价格持续走高,2016年南宁市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9%,拉动CPI总水平上涨约0.3个百分点。
房价
新建房价
未来可能还会涨
2016年,房地产市场发展继续保持活跃,南宁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327.53万平方米,增长32.66%,增速比上年提高7.9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达914.24亿元,增长37.46%,增速比上年提高12.41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去年南宁市新建住宅价格持续上涨,同比价格指数前三季度缓慢爬升,9月达到高峰值,第四季度有所回落,12月价格小幅反弹。环比价格指数与同比价格指数走势大体一致,也是呈前低后高,年底略有回落的态势。此外,二手住宅价格也平稳上涨。
解读:2016年12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1.2%,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同比上涨的有65个城市,最高是合肥,最低是呼和浩特,南宁涨幅位列23位,属于中等偏上水平。根据2016年持续上涨的态势,预计2017年在没有出台新的政策的影响下,房价可能会保持平稳上涨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