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黄尚宁)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我区用地计划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持续释放自然资源政策助推脱贫攻坚新动能。去年全年单列54个贫困县用地指标1867公顷,确保了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100%有保障。
广西继2016年4月在全国率先推出对扶贫搬迁项目用地试行“先用后报”“边建边报”政策后,2018年6月,原广西国土资源厅出台深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对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实施特殊自然资源政策,通过单列用地计划指标等22条“加强版”政策助力脱贫攻坚。
自然资源部门还积极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推动政策在基层及时落地。对重大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用地需保障的耕地占补指标,提供足额保障。去年以来已保障35个国家、自治区重大项目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耕地占补指标1110.89公顷,为项目落地创造了条件。
2018年,自治区在上年单列3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石漠化片区县1320公顷用地指标的基础上,将单列范围扩大至54个贫困县,单列规模同比增长41.44%,促进了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情况通报显示,2016-2018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用地约3500公顷,没有一个项目因用地问题影响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