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广西在全国率先出台《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办法》和《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操作手册(试行)》,以完善广西农田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参建单位在农田建设管理方面的从业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农田建设信用评价主体、对象、方式、时间、信用等级及运用等,规定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对参与广西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活动的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工作按年度计算,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评价年度。参建单位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于10月底前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统一发布。
《手册》作为《办法》的配套增加文件,明确了对参与农田建设业务单位的成果质量、从业行为、服务态度、信用管理四个方面的评分标准,并将评价分值划分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为有序开展参建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
专家表示,作为评定广西高标准农田建设参建单位信用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办法》和《手册》的颁布施行,增加了项目科学管理手段,有利于完善农田建设监督管理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编辑:李华新 作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