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近日出台促进汽车销售工作方案,对销售售价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车辆实行奖励,给予汽车购置税补助,以进一步加快汽车企业复工复产、扩大销售,推动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本地汽车产品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贵港市积极指导并协助市内企业参与自治区公务用车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投标,争取市内企业汽车产品进入自治区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目录。
支持公共领域使用本地汽车产品,全面推进公交电动化。在不违背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市内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物流车以及消防、城管、应急、公安等领域特种专用车辆,均优先采购市内汽车生产企业产品。
鼓励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开展促销活动。今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对销售售价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车辆,均有奖励。对本市居民个人购置本地产家用燃油乘用车并在贵港上牌的,给予购置税70%补助,每台车补助上限不超过2万元。
鼓励该市汽车生产企业加快投产、达产,加大销售力度。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量较上月环比增长5%以上的汽车企业给予奖励,单月销量超过2000辆或销售额超过3亿元的,每家企业每月给予奖励20万元;单月销量在300辆到2000辆之间或销售额在3000万到3亿元之间的,每家企业每月给予奖励5万元。
贵港市还将利用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汽车团购、汽车下乡等展销促销活动。鼓励贵港汽车生产企业参加国际、国家及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展会,对参展企业给予30%的场地租赁费补贴;对于在省级以上媒体做产品广告的企业,按照广告费5%的比例给予补贴,广告费补贴每年每户企业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