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出台该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这也是广西首个市级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使用一般林地的,可不占用林地定额,但必须办理林木砍伐许可。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用地单位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缴纳土地复垦费用,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复垦管理。
该细则的出台,改进了柳州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放宽用地标准,简化用地程序,全力支持种植、养殖业设施用地,进一步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编辑:李华新 作者:谢永辉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