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30 11:36:36 广西日报

   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无可替代的基础。

  6月29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7周年的纪念日。在这样特别的日子,全社会需要进一步认识:只有珍惜水土资源,爱护生态环境,自然与人为灾害才能减少甚至避免,经济和社会才能持续发展,人与自然才能和谐相处。

  “建设生态文明”,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的新要求,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是继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之后,我们党在理论上的又一新发展,历史意义重大而深远。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也明确把“环境优美”与经济发展、人民富裕、民主进步、法制健全、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定一起列为奋斗目标,并专门制定《生态广西建设规划纲要》。搞好水土保持,就是按照生态文明的理念,建设生态广西的根本基础。

  

  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

  

  《水土保持法》自1991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水利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预防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减少开发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从源头上遏止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十五”以来,全区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00平方公里,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固定投资95117万元;共审批各类水土保持方案4688个,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达147.8亿元,督促生产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经费118.2亿元,防治水土流失面积982.4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效果明显。

  一是以开发建设项目为切入点,着力抓好水土流失监管工作。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各级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库,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方案审批专家负责制。同时,还通过与发改、环保、国土、交通、电力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联合互动,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落实工作。目前,全区已初步形成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良好局面。全区还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2007年共开展县级以上执法专项检查2680次,检查项目2838个,查处违法案件396起,全区273个开发建设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二是以实施国家重点防治工程为依托,全面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区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群众投劳为主,国家资金引导和适当扶持的办法,实行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十五”以来,我区共实施了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和自治区各级财政资金共安排水土保持项目1127项,总投资达95117万元,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00平方公里,包括坡改梯23271公顷,营造水保林322900公顷,经济林149200公顷,封育治理624600公顷,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2059处。部分治理已开始发挥效益,当地群众对水土保持的认识和对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我区以实施国家重点防治工程为依托,稳步推进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在西林、隆林县试点基础上, 2006年新启动南丹、天峨、凤山、乐业、凌云等县试点,完成了20条重点小流域的综合治理任务,投入资金3064.5万元,完成治理面积226.8平方公里。目前,我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已经通过国家咨询公司的评估,全区有42个县列入规划,其中环江、田阳等12个县定于今年启动。南方崩岗治理规划通过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的预审,有望今年启动。目前,2006年度珠治工程广西项目区建设任务已经完成并通过由珠江委员会组织的验收。2006年度国债和自治区本级安排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是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努力实现水土保持生态自我修复。为探索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新路子,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水利部从2002年起在全国实施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我区隆林、鹿寨、阳朔、兴安、资源等5个县被水利部列入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第一批试点县,5个试点工程通过封育保护、人工辅助措施、沼气池工程等多种途径,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8169公顷,在“十五”期间顺利通过水利部的竣工验收。目前,我区正在实施的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的凌云、都安、浦北、柳城、等5个工程建设均完成了去年的实施任务,生态自然修复成效进一步显现。国家重点工程区的封禁保护也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生态修复的认识不断提高,并逐步把生态自我修复作为本部门或当地开展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在封育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2007年,全区共实现生态修复面积76600公顷。

  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水土保持科技水平。自治区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木棉麓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于去年的11月12日 通过了验收。广西首个自治区命名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环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正式挂牌。广西水土流失等地质环境问题监测与研究平台由广西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中国科学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及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研究所等三家单位共同建设,为全面推动广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及石漠化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水土流失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

  

  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区的水土保持工作仍然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加速发展的需要,存在着比较突出的问题。

  首先,我区水土流失面积仍然很大。根据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目前全区尚有水土流失面积2.8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12%。目前桂西北的石灰岩地区石漠化面积达237.9万公顷,桂东南的花岗岩崩塌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崩岗有27767座,总面积6598公顷。全区现有坡耕地面积143.16万公顷,水毁河道11604公里,水毁农田29332公顷。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新农村建设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加快,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将更加突出,新的水土流失会不断产生,水土保持工作会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其次,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建设单位和个人,水土保持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有法不依的现象仍然突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一些地方不讲科学发展,急功近利,忽视生态,牺牲环境,甚至以权压法、以言代法、行政干预执法。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不依法进行水土流失防治,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水土严重流失。

  再次,水土保持执法工作仍然比较薄弱。一些地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不够健全,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不能有效制止破坏水土资源的违法行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水土保持法》缺乏深入的理解,使《水土保持法》不能有效执行;一些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造成生态危害。

  上述问题威胁到我区的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威胁到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奋斗目标的实现,必须引起足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围绕生态广西建设

  扎实搞好水土保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生态广西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根本目标,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科技,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资源支撑和环境保障。为此,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进程。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人居环境相结合,以水土流失严重、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的桂西北石漠化地区和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作为重点,加快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同时按照规划把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和崩岗治理作为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抓紧抓好。在“十一五”期间的今后三年内,努力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434平方公里。

  二是强化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水利部门要以《水土保持法》为后盾,以《行政许可法》为准则,认真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补偿;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加强对在建高速公路、水利工程、大型矿山、山地开发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水保专项执法检查,严格依法办事;以水利部开展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督促各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水土流失防治、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特别是对那些直接向江河、库区倾倒弃土弃渣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监管,严惩不贷;要依法介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拒不落实整改意见的开发建设单位,将通过通报、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其全面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

  三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形成多元化投入的局面。我区水土流失防治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进来,多渠道增加水土保持投入。要逐步由政府组织群众治理为主,向政府推动和依靠市场机制相结合转变,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形成水土保持多元化投入的局面。对于已经发挥效益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每年要从水费、电费的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专款用于库区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建设。同时,要加大水土保持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缴水土保持“两费”,更不能擅自减免“两费”。

  四是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加强治理项目管理。各级水利部门要严格项目的审批、检查、验收制度,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要严格遵守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个项目县要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或挤占项目资金。凡是资金管理出问题的项目,今后一律不再安排投资。要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都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调动他们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积极性,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加强对已治理项目的建后管理工作,落实管护责任,做到建成一片,见效一片,确保工程永续发挥效益。

  五是积极调整治理思路,推进生态自我修复。把依靠大自然修复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对植被较好、水土流失轻微、有潜在流失危险的区域实施有效保护,防止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尽快制定出台《全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规划》。各地在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同时,把生态修复纳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建管护队伍,落实管护责任。同时要坚决禁止污染地下水,防止带来新的生态破坏。“十一五”期间的后三年,争取完成柳城、浦北等5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建设,全区实施生态自我修复面积372平方公里。

  保护好水土资源,维护好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福泽后世。有国家法律的明文规范,有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八桂大地山更青,水更绿,环境更优美!

编辑:丹子  作者: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钟想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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