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1 09:05:00 新桂网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则为枳”,农产品的内在质量与产地有着莫大的联系,特殊地缘造就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今天上午,一场名为“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操作实务讲座”在南宁举行。区内外专家与广西各地代表探讨交流原产地保护话题,提升广西农业的综合能力。

    原产地保护 名特优产品的“护身符”

    
原产地名称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标识来源于此,并完全和主要因其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文因素产生的品质和特征。”它是一种标示商品来源和质量的商业标记。来自北京陆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杨丽萍女士首先作演讲,谈到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的现状、途径及对国内外贸易的重要作用。

     杨丽萍女士说,原产地名称保护刻不容缓,近年来,恶意抢注的现象从商标刮到了原产地名称,很多中国原产地名称在进军国际市场、走向世界时,都曾受到过恶意抢注的厄运,领教过无可奈何退出市场的苦涩滋味。另外,“假李逵”现象层出不穷,假冒原产地名称现象也是危胁原产地名称的一大毒瘤。不仅造成了巨大无形资产的浪费,而且还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遭受了巨大损失

    原产地品牌战略 提升广西农业

    
广西已获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产品有“田阳香芒”和“荔浦芋”等;获得原产地标记的产品有“容县沙田柚”、“环江香猪”、“桂林三花酒”等。但由于对名特优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保护不够充分,缺乏土特产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标准的制定,仍然造成许多土特产资源流失,如德保县“天宝茴油”等逐渐销声匿迹。如不抓紧名特优产品原产地保护工作,广西的土特产不仅无法畅销国外,也将失去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因此,广西名特优产品要充分利用对地理标志的保护,才能在国内市场中脱颖而出,在国际竞争中扬长避短。

    原产地保护途径 “两条腿走路”

    
我国目前的原产地名称保护,采取的是“两条腿走路”。即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商标法》将原产地名称作为集体证明商标进行注册和质监局通过《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对原产地名称确认、审查、公告从而给予其法律保护,即原产地地域保护。

    相关链接 

    
广西已获得原产地标志的名特优产品

    原产地证明商标:“荔浦芋”和“田阳香芒”
  
    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容县沙田柚”和“合浦南珠”

    原产地标记:“环江香猪”、“马山黑山羊”、“桂林腐乳”、“桂林辣椒酱”、“桂林三花酒”、“桂林西瓜霜”、“金秀绞股蓝”、“大瑶山甜茶”、“罗城野生毛葡萄酒” 




   

编辑:admin  作者: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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