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2009年-2012年7月,广西共下达地灾治理项目2449处,投入经费7.146亿元(其中中央1.771亿元、自治区2.717亿元、地方配套2.658亿元),至今共完成了1200多处地灾隐患治理,受益人口达37万多人。
广西是全国地灾多发区之一,2010年共核实、发现地灾隐患点达1.4728万处。为有效治理地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绩效考核办每年与区国土资源厅、14个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将完成地灾隐患治理等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全区91个县(市、区)将地灾防治工作成效也纳入了当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目前,自治区、14个市和75个县(市)、34个区均编制完成并发布了地灾防治规划,明确了搬迁避让、地灾隐患治理等的责任主体、实施计划和应对措施,科学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安排。
对难以治理的重大地灾隐患点,广西结合扶贫、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实施了20多处地灾搬迁避让工程,共搬迁避让人口2.8776万人;对其他隐患点,当地政府均编制了地灾应急预案,将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监测员和责任人;区国土资源厅还在12个市52个县(市、区)的地灾易发区和重要地灾隐患点,布设了100个地灾自动监测站,在50处重要地灾隐患点安装了滑坡变形报警仪,对易发区和隐患点进行监测。
据了解,今年广西力争完成历年安排的110处重大地灾隐患点治理。日前,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地灾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地灾隐患点治理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在“十二五”期间分级、分批治理完成目前已发现的2800处重大地灾隐患点或搬迁受其威胁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