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日前自治区决定于2012-2015年投资18亿元在贫困地区实施坡耕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其中坡耕地改造(含砌墙保土)12万亩、基本农田整治60万亩。据悉,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促进贫困地区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而推出的重大举措。
根据相关标准,广西确定本次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等有扶贫工作任务的12个市实施,对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连片开发的贫困县以及享受扶贫开发重点县待遇的县给予倾斜照顾。
目前,广西已成立自治区贫困地区坡耕地改造和基本农田整治指挥部,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自治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此项工作。
编辑:圆故 作者:唐广生 李欣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