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9 08:32:59 广西日报

  “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将可减轻我们企业的负担,降低出口成本,加快货物验放,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刚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梧州市宝嘉制衣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高兴地说。

  此次与该公司同时获批的还有另4家企业。截至目前,广西共有18家出口企业获批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出口产品主要涉及日用陶瓷、电缆、电池、竹木藤草制品、衣服、金属锰、硫酸锰、汽车等近40个品种,2012年出口产品4000多批、货值3.5亿美元,出口产品均免于口岸查验直接放行,为企业节省了通关时间约1万小时,节约费用约100万元。

  据了解,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境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核查货证的放行管理模式。

  自治区质检部门有关人士称,作为推进贸易便利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绿色通道”制度能极大地加快企业通关速度,缩短货物在口岸的滞留时间,并节省企业在口岸的各类查验费用。2012年11月,为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特别是支持中小型企业扩大出口,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放低绿色通道准入门槛,申请企业年出口额由500万美元以上调整至100万美元以上。

编辑:圆故  作者:杜蔚涛 韦万春 张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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