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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本报玉林讯 “我要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把经济搞上去,和村民共同富裕!”在洒满阳光的葡萄园下,广西北流市白马镇农民王荣华在自已兴办的家庭农场里,一手扶葡萄苗一手叉腰,充满豪气地说。
他的豪气来自他于今年3月中旬申领到广西首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广西北流鹏程家庭农场”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始标志着他由一名农民的身份转型升级为家庭农场主。
是何原因让王荣华率先办起“家庭农场”呢?近年来,解决谁来种地的核心问题一直困在王荣华的心头。他考虑到当前农村青年劳动力越来越少,而留守的老年、妇女、孩子也不是种地主力。于是2008年,王荣华兴办的广西北流市白马宏发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带领2000多位农民养殖生猪、种植荔枝、龙眼等,年总值超过3.6亿元。但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谁来耕种水田问题,这需要一些承包大户统一租赁水田进行耕种。
今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让王荣华终于找到了答案,他立即筹集首期资金200万元,按照市场价,以每亩1000元/年承租起农民的耕地,(补充这个)建立起100多亩以种植葡萄、提子为主的家庭农场。王荣华说,他兴办家庭农场,力争带领周边农户发展无公害生态种植葡萄、提子1000亩-5000亩,带动周边农户年仅该项增收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
在政策的鼓舞下,“家庭农场”在玉林市蓬勃兴起,越来越成为农民追求的时尚。
在玉林市大平山镇雅桥村的广西兴业富硒康联合家庭农场里,种满了青椒、青瓜、西葫芦等果菜,该农场主全开称,每天都在大棚里采摘1万多斤瓜菜,目前的价格还不错。
福绵管理区樟木镇莘鸣村村民庞继林也租赁承包1300亩地种植黑皮果蔗,办理了家庭农场,农场每亩产量9.5吨至10吨,每吨价格约1400元,毛收入1820万元。
在发展“家庭农场”中,玉林工商部门优化服务措施,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派出人员深入农户当中宣传中央一号文件,引导一些种养大户、经济能人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并以最快的速度为农民办理“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玉林政府以及各部门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向“家庭农场”转变,战略意图十分清晰,是不断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搞活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