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6 09:14:12 人民网-广西频道

  7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环保部门获悉,《“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我市将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村镇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污染水体(水库、河溪、水井、池塘、沟渠)清淤治理和工业污染源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乡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到2014年末全面完成“美丽南宁·清洁水源”专项活动目标任务。

  《方案》指出,“美丽南宁·清洁水源”将实施“一保、两治、三清理、一机制”四大主要任务。

  “一保”,是指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用水安全。将依法清除、取缔对饮用水源地有污染影响的各类排污口和污染源,落实关闭一批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小淀粉厂、造纸厂、冶炼厂、皮革厂、电镀厂等(含作坊式生产点),整治一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乡村工业企业。同时,全面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开展并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相应的防护工作。

  “两治”,是指治理村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粪污。

  “三清理”,是指全面、彻底清理乡村小溪流、池塘、沟渠堆积和水面漂浮的生活垃圾、畜禽尸体,清理污染严重的池塘、沟渠淤泥,清理村庄畜禽粪堆。通过清理整治,疏通排水,净化池塘,并进行池塘生态景观设计和改造,因地制宜种植各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要基本完成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乡村污染水体整治基本完成,建成、运行一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围河堵塘、污水乱排、养殖粪污乱堆状况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群众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建成1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到2014年末,力争再建成10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5年内80%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至8年基本完成影响重要水域和饮用水水源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记者冯梓剑)

编辑:凝望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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