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梧州市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第一批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名单,梧州市成功入选首批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
根据国家能源局批复,梧州要重点发展地热能和太阳能,建设浅层地热能综合利用、太阳能综合利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等项目,在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和住宅小区推广使用地下水源热泵和土壤水源热泵;在小区、学校等地区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光热一体化应用。到2015年,新能源利用替代能源量为19.2万吨标准煤/年,占城市能源消费比例7.7%,可再生能源热利用占新能源利用量的比例为60%以上。
目前,该市已使用的新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浅层地热、生物质能和水能等,合计每年可替代约6.21万吨标准煤。同时,作为广西建筑节能试点城市,梧州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面积达212万平方米。
编辑:香香 作者:记者/吴凌平 通讯员/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