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来到兴安县半圩村,但见连片8000多亩的土地农田成方、道路宽敞、沟渠成网,农民群众正在春耕备耕。村干部说,这是2009年竣工的土地整治项目,投资739万元。“项目区不仅新增耕地260亩,还实现了全机械化生产作业,粮食平均亩产增加40公斤以上,1万多群众受益。”
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领导介绍,2000-2013年间,广西先后批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165个。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已经竣工,建成约8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50万亩,新增粮食产能5亿公斤,相当于解决了200多万人的吃饭问题,惠及1000多万农民。
日前,前来调研的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专家组认为,广西创新整县推进、以奖代补鼓励土地“小块变大块”、引入社会资本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属全国领先,经验值得推广。”
记者采访了解到,借助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示范效应,广西在全国率先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启动实施了鹿寨县等9个县(区)整县推进土地整治工程,第二批计划再安排12个县(市、区),两批总投资65亿元。
鉴于龙州土地“小块变大块”的成功经验,广西在全国首次出台了《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使高标准基本农田亩均投入从2500元降至1500元,项目建设平均提速40%;与此同时,广西还在全国率先鼓励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直接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如龙州县节节高农业开发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帮助农民实施土地整治两万多亩,为民间投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了基础模本。
此外,广西把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与促进扶贫相结合,先后集中开展了大石山区土地整理、桂西5县土地整理、边境3-20公里“兴边富民”土地开发整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土地整理、南(宁)百(色)高速公路沿线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扩大了项目的社会效果。
据悉,目前广西正在建设3个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18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到“十二五”期末,广西将累计建成133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整体提高1-2等。
■短评
建标准农田 护粮食安全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我国来说,粮食安全关系国家、关系民族、关系民生。如何做到“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无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重要的物质基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广西人均耕地仅为1.31亩,低于全国1.36亩的平均水平;随着经济的长足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加之每年自然灾害的影响,广西耕地减少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广西要用占全国第16位的耕地面积养活占全国第9位的人口,确保“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广西到“十二五”期末要建成1336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时间短,任务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已经探索一些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西土地调查研究成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完善,毫不松懈地滚动开展下一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同时,要认真做好新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全面完成任务,不断夯实农业基础,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