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12:02:29 来宾日报

  据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18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6%;农村居民期内人均现金收入为3515元,同比增长11.2%。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经营收入得到稳步提高。同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吸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投资者,居民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在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中,人均工资性收入、人均经营净收入、人均财产性收入和人均转移性收入同比增长均在10%左右,成为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支撑。

  虽然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仍低于全区0.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受甘蔗价格下调、成本上涨、蔗款兑现慢以及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下滑、当前粮食价格仍处于低位等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期内人均现金收入的名义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4.6个百分点。

编辑:香香  作者:记者 余静 通讯员 胡军艳 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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