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公布《2014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
据悉,2014年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方案中,水稻种植计划实施209.5万亩,其中早稻104.7万亩、晚稻104.8万亩,补贴金额3142.5万元;玉米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10万亩,补贴金额100万元;小麦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500亩,补贴金额0.5万元;棉花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500亩,补贴金额0.75万元。另外,花生大田生产良种补贴在岑溪和藤县实施,补贴资金规模及面积维持去年水平不变。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各类作物的良种补贴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水稻、玉米种植面积包括常规品种种子繁育、杂交品种制种等种子生产面积。但是,如果所耕种的土地属于已被征用为非农用地,或是已退耕还林、还牧的耕地,则不能享受有关补贴。良种补贴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即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和棉花每亩15元,玉米、小麦每亩10元;花生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对象,包括使用相应作物良种的各类生产者(含农场和科研院所职工承包种植者),原则上为谁种粮谁享受补贴。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耕种面积如系当地农户、外来户承租耕种或代耕种粮,或已实行土地流转的,依据承租合同、转让协议(包括口头协议)计入承租户或代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