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14年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我区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线(警戒线)为18%,下线为2%。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确定,是根据我区2013年社会劳动生产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和2014年预期目标,同时综合考虑就业状况、企业人工成本等因素对工资水平的影响,经过测算论证,并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确定的。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职工和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调整工资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年,在企业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的情况下,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涨幅不得超过11%;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水平也可以相应增长,涨幅不得超过18%,具体还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对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应基本维持原有的工资水平,且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次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后,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其工资增长必须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严制定,一般不得超过基准线。
据了解,我区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9%,下线为0。相比去年,基准线、上线分别下降1个百分点,下线上升2个百分点。据悉,今年全国部分已经公布企业指导线的省份中,基准线最高为新疆、河南省,为15%,最低为广东省,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