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1 09:04:52 广西日报

  针对近期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从4月9日开始,自治区政府展开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工作第二次督查。

  在近期的清欠工作中,自治区政府派出的督查组发现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存在只传达会议精神,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清收措施,“上热下冷、上细下粗”,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已胜诉案件执行难,执行效率低等问题。为尽快督促各级各部门解决这些问题,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决定开展为期10天的第二次督查。本次督查活动将派出7个督查组分赴全区各市、县开展工作,每个督查组在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将随机抽查1-2个县或乡镇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工作情况。

  这次督查活动将认真检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07]13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清欠不良贷款工作“八个到位”的具体情况。重点督查各级法院解决农村信用社已胜诉不良贷款执行难等问题。包括是否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是否能在2007年6月前结案率达到50%,9月前结案率达到80%的目标;凡是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的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否都已力争全部执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执行积案发生,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坚实基础。是否对农信社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并按要求给予减免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优惠政策支持等内容。

  本次督查活动结束后,每个督查组将针对各市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发出《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督查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和时间,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按全区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编辑:admin  作者:谢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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