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3日 来源:宁明县委宣传部 作者:周贻刚 陆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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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明县极探索出“统贷、统用、统管、统还”“四个统一”模式,为用好用足用活扶贫产业资金,统筹使用贫困户小额信贷资金不断壮大扶贫产业规模,促进贫困群众获得持续稳定收入。2017年1—10月,该县“四个统一”模式共统筹小额信用贷款1.19亿元,累计使用6000多万元,涉及肉牛养殖、林下经济、文化旅游、口岸边贸、现代农业等五大产业,带动贫困户10200多户,占全县1.75万贫困户的58%。

  搭建平台,统一贷款。为了让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产生效益,该县注册成立了宁明县弘丰农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县农投公司与县农商行、贫困户签订三方协议,将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的5万元扶贫贴息小额贷款统一划转到县农投公司专用账户,再由县农投公司进行整合使用,贫困户不需承担亏损风险。这样大大降低了贫困户缺乏合理项目、分散经营面临的风险,提高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集中引水,统一放水,精准滴灌”。

  科学谋划,统一使用。该县立足传统产业、地形地貌特点,将全县划分为蔗区、林区、景区、边贸区、现代农业区等脱贫攻坚“五大战区”,因地制宜精准谋划实施扶贫产业,由县农投公司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统一运作,统一投入到具体产业项目建设。贫困户以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县农投公司获得固定分红:前三年,每年获得贷款金额8%的分红,计入贫困户当年家庭收入但不兑付,继续入股县农投公司;后两年,每年获得5%的分红;五年后,县农投公司将贫困户分红所得全部兑付,贫困户可选择领取,也可将分红所得继续入股县农投公司,每年领取固定分红。如该县农投公司引进了旭超公司并与其合资成立骆晔公司,通过“县农投公司+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建立生态肉牛养殖基地,形成“蔗+牛+菇+肥”的现代立体农业产业链,贫困户5年可获得保底分红1.4万多元,从而实现“细水长流,旱涝保收”。这种入股分红模式,由县农投公司统筹使用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并与合作社直接对贫困户负责,既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又解决了贫困户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小额信贷资金的问题,有效盘活了扶贫资金,有力推动了扶贫产业发展。

  严格把关,统一管理。该县通过严格把好“三道关”,切实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首先,严把事前报批关。该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宁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宁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宁明县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操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明确操作流程,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确保专款专用。其次,严把事中监督关。该县农投公司派出财务人员对合资公司的财务进行不定期监管,有关乡镇派出财务总监参与合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县人民政府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每月对合资公司的财务进行检查。再次,严把事后问责关。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该县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延伸服务,统一还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到期后,由县农投公司按约定将贷款本息统一偿还县农商行,减少金融机构风控难度和贫困户还贷环节,让群众省心省事。贫困户则将前三年所得收益继续入股委托县农投公司经营,获得持续固定分红,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同时,该县切实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县政府专门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如遇项目失败或其他原因导致县农投公司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满后30日内由县财政负责兜底,并按相关程序全额偿还贷款本息。 (周贻刚 陆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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