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郜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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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依法认定了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真龙”商标、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商标、北海恒基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商务通”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日益严峻的形势下,创立驰名商标是企业战略的核心内容,驰名商标是高科技、高质量的产品结晶,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驰名商标保护做了规定。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贸组织成员国,依法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

  这次被认定的3件驰名商标,在市场上都享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并且企业也获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广西中烟工业公司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62.159亿元,上缴税收28.757亿元。据悉,到目前为止,广西企业的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已达13件。 (郜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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