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1月1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罗猛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共青团组织在农村基层如何提高影响力?农村青年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建功立业?带着一系列的课题,去年11月以来,来宾市团组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共青示范村为试点,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小庭院”试点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1月12日,记者来到兴宾区石陵镇陆平村新陆屯,走进“青年文明小庭院”示范户王桂乐家,正在院子里忙活的户主走上前来热情打招呼。王桂乐一家四口人,家里的经济来源主要是种甘蔗和做建筑工,年纯收入4万元,建有一栋二层楼房。去年6月,王桂乐参加了广西共青团新农村建设“兴旺行动”骨干培训班,到南宁参观考察武鸣县双桥镇下渌村和城厢镇大皇后村的新农村建设。带着“真经”回乡后,经过认真设计和积极筹措,他把一年种甘蔗的收入约两万元全投到房子装修上,不仅改水改厕,牛栏也盖到了院子外面。在团组织的引导和帮助下,他又筹措资金购买了花木盆景,进行了庭院美化绿化,家中面貌焕然一新,乡亲邻居称羡不已。就这样,王桂乐还不知足,还在忙着盖新的厨房呢。王桂乐高兴地说:“厨房也要盖两层,下面是厨房,上面是餐厅。再有一个月就能盖起来,欢喜过大年。”

  据介绍,“青年文明小庭院”的建设标准定为“五个一”,即有一个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规划、有一个持续稳定的增收致富项目、有一个和睦融洽的和谐家庭关系、有一个优美整洁的家庭居住环境、有一个健康浓厚的家庭文化氛围。围绕这一标准,来宾团市委在陆平村开展试点创建,计划投入资金10万元,已投入资金5万多元,帮助3户示范户先进行硬件建设:建设文明庭院,购置图书等文化用品,建立爱心超市,在当地引起了较好的反响。团市委副书记蓝福武说,“青年文明小庭院”的创建工作目前刚刚起步,通过这项活动,团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找到了较好的切入点。下一步关键是看这一载体能否发挥较大的示范带动作用,再考虑如何进一步推广。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