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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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做农民群众的贴心人、农村党建的领路人。”3月19日上午,来自梧州市政府办公室的刘朝林马上就要进驻藤县塘步镇五坊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在启动仪式上,他作出庄重承诺。

  梧州全市列入“十二五”时期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的有179个贫困村。从今年开始,该市决定在选派1900多名机关干部进驻862个行政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基础上,从市、县(市、区)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全市179个贫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机关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平台,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经受磨炼,丰富经历,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谭丕创说。

  该市要求“第一书记”和新农村指导员要当好“五人”:带领脱贫致富,当好科学发展的带头人;进村入户服务,当好农民群众的贴心人;维护农村稳定,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人;促进文化建设,当好文明新风的倡导人;加强基层组织,当好党建工作的引路人。 

  为让他们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梧州落实政策,保障到位。在村任职期间除按规定转移党组织关系外,享受原单位的一切待遇,保留编制、职级、职数、工资等各项待遇。“第一书记”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每月驻村工作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个、15个工作日。驻村期间,派员单位给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元,“第一书记”每月发放100元通讯费,差旅费由派员单位开支报销。实行派入地组织部门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以组织部门管理为主。选派部门配合做好服务,检查、督促到村到位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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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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