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7日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粟桂利 车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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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龙城成立首家家庭农场 。农场主人廖志云从柳南区工商局领到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 。有了这张“身份证 ”,农场在申请绿色食品标志、3C农产品认证、申请贷款等都能享受到相关实惠政策 。

 

  这家农场名为“横山家庭农场 ”,位于柳南区太阳村镇村尾屯88号,从事枇杷等水果种植、蛋鸡等家禽养殖,场地面积4公顷多(60余亩) 。据柳南区工商局介绍,“家庭农场 ”的概念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为支持家庭农场经营,工商方面通过创新服务发展举措、市场监管机制、社会管理手段、依法行政方式等,主动出击服务“家庭农场 ”的开办 。

 

  家庭农场有别于群众所熟知的“农家乐 ”“农业专业合作社 ”等,要领证至少得满足四个条件 。

 

  包括家庭务农人员不少于2人,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农业收入应占家庭总收入的70%以上 ;经营的土地承包租赁或流转年限在5年以上 ;土地经营面积15亩以上200亩以下,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此外,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选择个体工商户(家庭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商事主体类型进行登记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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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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