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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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等6方面提出了27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政策举措

  ■将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等,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

  南宁讯(记者/吴家跃实习生/袁天意)3月1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的出台,从服务消费、实物消费、标准建设、信用体系、配套保障、宣传推介等6个方面提出了27条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具体政策举措,对壮大我区消费市场,切实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区将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家政、教育培训等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构建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围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发展壮大绿色消费、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传统商贸创新发展等,提出一系列促进传统消费、培育新兴消费的具体措施,推动实物消费提档升级。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围绕实施“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完善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打造有影响力的广西品牌、建立健全消费后评价制度等,深入挖掘我区重点行业和特色品牌优势,鼓励企业强化商品质量监管,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

  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围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建设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治理机制,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围绕落实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措施、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培育消费增长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围绕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大数据应用、做好消费宣传等,增强消费市场分析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营造绿色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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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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