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将制定实施巨额惩罚、巨额赔偿、“终身逐出市场”等最严厉惩罚制度

  ■将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南宁讯(记者/吴家跃)4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全过程监管,将制定实施巨额惩罚、巨额赔偿、“终身逐出市场”等最严厉惩罚制度,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据了解,我区将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经营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乳制品、肉制品、包装饮用水、鲜湿米粉、保健食品、校园食品、网络订餐、农村市场食品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全面规范日常监管,力争在规模以上重点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达95%、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快检室达95%、餐饮行业“明厨亮灶”率达70%。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统筹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协调推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筑牢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防线,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店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大力整治非法添加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等严重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行为。

  “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针对社会反映的食品制假造假等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巨额惩罚、巨额赔偿、“终身逐出市场”等最严厉惩罚制度,对违法者严惩不贷,对失职渎职者严肃查办。

  据了解,我区将出台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从法律程序上明确大额罚款执行部门,确保处罚规范合理。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